突如其来的疫情,让不少学生经历了一个超长“寒假”,预交学费的退费问题成为网友关注热点。针对疫情期间个别学校和幼儿园在未开学开课情况下预收费问题,教育部专门下发通知预警,各地迅速响应,严查乱收费问题,并要求做好收费政策宣传引导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网友关切】
幼儿园停课四个月,要求家长共担损失
网友留言称,受疫情影响,幼儿园停课四个月,期间没有任何课程安排,现在被告知,由于幼儿园损失严重,需要家长和幼儿园各承担一半的损失,需要家长拿出两个月的学费作为补偿。该网友表示不解,学校自负盈亏办学,为何要家长共担损失。
收费项目要明细,退费时方有根据
网友留言称,孩子所在的民办中学需要家长提前缴纳一整年学费、伙食费、生活管理费、代管费和住宿费等费用。学校在处理疫情期间的退费时,私自把生活管理费项目取消,把生活管理费1万元并入学费项目,只按时间比例退伙食和住宿费。
退费比例不合理,且拖延退费时间
网友留言称,本学期由于疫情原因,实际上课时间不足一半,某外国语学校单方面宣布只退本学期学费的百分之三十,退费比例不合理。此外,本学期应退还的费用,需要到9月份才给退还,而下学期应交的费用,却在6月份提前收缴。
【回复精选】
网友留言反映学校多收费问题,经协调,网友所在高校,及时公布了相关费用明细表,并根据相关要求与实际情况退还疫情期间的住宿费。
留言内容:本人就读于四川某民办高校,大一时,学校一年收费16500元,大二时书本费涨价100元,每学年16600元。去年大四上学期,课表只有一门课程,学校没有发一本书,所需要的教材学生在网上自行购买的。今年,因为疫情不能开学,大四下学期没有上过一节课,宿舍也没有住过,学校一直没有提及退学费和宿舍费、空调费的事情,今天又收到消息,每位同学需补缴二百多的“书本费”,大四没有发一本书,为什么还要缴纳书本费,而且没有看到缴费书目清单。
回复单位:四川大学锦江学院
回复内容:我校2016级本科生(普通类专业)收费标准:学费15000元,住宿费1000元(6人间),教材费500元,合计16500元,其中教材费属于代收代付项目。由于教材费涨价,2017-2018学年起预收教材费600元。
2016级本科生共预收教材费2300元(其中大一500元/年,大二至大四600元/年)。学校教材费结算,采用大一至大四学年根据学生领用教材情况统一结算,多退少补。不同学院,不同专业的学生因领取的教材不一样,教材费用结算不同;同一专业的学生,因选修课不同,教材费用结算也不同。学校已于2020年5月12日至今,在财务与资产管理处门口,按专业公示2016级本、专科毕业生教材费项目结算情况,学生可直接到教务处查询大一至大四教材领用情况。
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根据实际住宿时间并综合考虑与宿舍直接相关的人员、折旧等成本支出,在春季学期末结算清退住宿费。1学年按10个月计算,春季学期与秋季学期各5个月,不足15天按半个月计算,超过15天按一个月计算。因疫情防控原因,学生未返校期间,住宿费按每月60%退还,学校将于6月30日前结算清退至学生银行卡上。
【政策动态】
针对近期个别学校和幼儿园在未开学开课情况下预收学费(保教费)、住宿费问题,4月10日,教育部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有关问题的预警》,通知称,未开学或未开课不得提前收取学费(保教费);未住宿不得提前收取住宿费;已按学年收取的住宿费,应根据实际住宿情况合理确定退费办法。
教育部下发通知后,各省结合实际,提出具体要求。其中浙江规定,不得跨学年或学期预收学费(保教费),未开学或未开课(含网课)的不得收取学费(保教费)。贵州要求,普通高校等按学年收取住宿费的,应根据学生在校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收。河南在落实退费的同时,要求各地各校积极做好收费政策宣传引导工作,做好收费政策宣传解释,并设立专门监督举报电话,指定专人负责处理收费咨询事项,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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