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工作报告关键词——住房问题

北京

  加大住房保障力度,重点发展公租房、限价房,探索建立保障与市场相结合的住房供应体系,确保新建、收购16万套,竣工交用7万套保障房。完成1000万平方米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抓好房山灾后永久性安置房建设,加快长辛店等五片棚户区改造。[详细]

天津

  新建保障性住房8万套,新增租房补贴1万户。加快中心城区危陋房屋改造,全面实现“城中村”三年改造目标。完成中心城区480个旧楼区提升改造工程,110万群众受益。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全面提高物业管理水平。[详细]

河北

  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建设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住房22万套、竣工22万套、投入使用18万套,确保建设进度、工程质量和公平分配。抓好农村危房改造,年内完成18万户。[详细]

山西

  在抓好续建工程的基础上,今年再开工建设城镇保障性住房18万套、建成18万套,完成城市和国有工矿集中连片棚户区改造任务,启动农村住房抗震改建试点。全面落实保障性住房建设、分配、运营和退出等管理办法,推动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制度并轨运行。[详细]

内蒙古

  继续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17.5万套,强化工程质量监管,完善分配管理制度。进一步改善农牧民居住条件,农村牧区危房改造至少达到12万套。[详细]

辽宁

  实施保障性住房17万套。改造城中村和城边村41万户。推进城市老旧小区改造。完成农村危房改造3万户。再建1000套农村贫困单亲母亲安居住房。[详细]

吉林

  扎实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开工建设33.87万套。重点抓好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民房屋产权登记发证工作。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25万户。[详细]

黑龙江

  新开工建设保障房26万套,包括上年结转房竣工30万套,改造农村泥草房22万户,节能改造既有建筑1000万平方米,让更多中低收入困难群众住上好房子。完善制度、加强监督,确保保障性住房公开透明运作、分配公平合理。[详细]

上海

  新建保障性住房和实施旧住房综合改造共10.5万套,基本建成10万套。完成大型居住社区40个外围市政配套项目建设。拆除二级旧里以下房屋70万平方米,探索城中村改造。坚决执行国家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