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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新时代信访工作?4位全国人大代表接受采访

2022年02月17日08:23 |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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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代表之声

  日前,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信访工作条例》。会议强调,要把握新时代信访工作的原则和要求,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完善信访工作责任体系,用好信访工作制度改革成果。

  如何坚持党对信访工作的全面领导,理顺信访工作体制机制,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新时代信访工作?记者采访了4位全国人大代表。

  ——编 者 

  

  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游劝荣:

  以法治思维化解涉诉信访问题

  长期以来,司法机关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不断深化涉诉信访改革,积极推进信访法治化。处理好涉法涉诉信访,司法机关特别是人民法院,要找准贯彻落实中央有关信访工作精神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具体而言,要强化源头治理,加强涉诉信访案件的分析,下大气力根治立案难、执行难、纠错难,不断强化对司法权的制约监督,切实提升办案质量、效率和效果,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涉诉信访发生。

  同时,要进一步深化涉诉信访机制改革,进一步完善诉访分离工作机制,健全涉诉信访终结移交机制,全面推进律师代理申诉制度,完善社会第三方参与化解机制,提升涉诉信访信息化应用水平,切实把涉诉信访纳入法治轨道解决。

  在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处理中,也要完善多元解纷机制,坚持和发扬“枫桥经验”,紧紧依靠党委领导,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及时解决群众合法合理诉求。有效引导群众依法有序信访,在全社会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环境。

  (本报记者 金 歆采访整理) 

 

  全国人大代表、河北省滦南县姚王庄镇李营村党支部书记李志刚:

  坚持群众路线,站稳群众立场

  群众利益无小事。信访工作是直接为人民服务的工作。作为长期在农村一线工作的基层干部,我深刻认识到,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坚持群众路线,站稳群众立场,是做好基层信访工作的重要保证。只有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才能有针对性地排民忧、解难题,让问题在哪里出现就在哪里解决,努力使社会公平正义得到充分体现,保障社会和谐稳定。

  信访工作要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坚持村务公开,接受村民监督,并鼓励村民积极参与公共事务。村里遇到大事、要事,要召开党员大会和村民代表会议,广泛听取群众的意愿和呼声,集思广益,民主决策,把思想统一在一起,从源头减少信访问题的产生。

  在具体工作中,基层干部要认真研究做群众工作的方式方法。既要多站在群众角度想问题,诚心诚意为群众解难题、谋利益,接待好上门来访的群众,同时也要多走出去,扎根一线蹲点调研,通过“干部下访”减少“群众上访”,把信访问题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

  (本报记者 史自强采访整理) 

 

  全国人大代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疏附县乌帕尔镇党委副书记崔久秀:

  形成做好信访工作的合力

  信访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了解社情民意的重要窗口。要牢固树立“人民信访为人民”的工作理念,不断完善了解民情、集中民智、维护民利、凝聚民心的工作机制,把群众呼声反映好、信访事项处理好、合法权益维护好,以新时代信访工作崭新业绩,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力量。

  曾有一段时间,一些地方出现了“信访不信法”“信访不如缠访”等现象,信访量居高不下。党的十八大以来,信访工作制度不断改革,信访量整体呈明显下降趋势。信访工作不断改革进步,在化解群众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现在,人大代表“家、站、室”设在县、乡、村,“矛盾纠纷调解室”在一个个农家小院里成立,在密切联系群众、倾听群众心声、反映群众诉求方面发挥了桥梁纽带作用,成为化解基层矛盾的有效抓手。信访工作应加强与人大代表、人民法庭、人民调解员等的密切配合,动员更多社会力量参与到信访工作中来,形成做好信访工作的合力。

  (本报记者 韩立群采访整理)

  

  全国人大代表、江西省律师协会副会长冯帆:

  积极引入律师参与信访工作

  律师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力量。近年来,一些地方和部门积极引入律师参与信访工作,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更好地发挥律师参与信访工作的独特优势,要进一步推动律师在信访接待场所为信访群众解答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意见,引导信访群众通过法定程序表达诉求、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纠纷、依靠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对信访事项于法有据的,要认真向信访部门反馈;对依法应当通过其他途径解决的,引导来访人向有关机关提出;对符合法律援助、司法救助条件的,依法指明申请程序;对于法无据、于理不合的,对信访人进行引导教育,协助相关部门做好息访解纷、化解矛盾工作。与此同时,积极参与信访积案、重复信访事项的化解,做好法治宣传教育。

  建议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信访部门积极为律师参与信访工作创造条件,让律师通过参与信访,成为信访群众的“引导员”、矛盾纠纷的“调解员”、信访部门的“服务员”,成为维护良好信访秩序的重要力量。

  (本报记者 朱 磊采访整理)


  《 人民日报 》( 2022年02月17日 18 版)

(责编:刘书含、肖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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