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兴市对实用型人才实施积分评价奖励办法

2021年01月20日09:49  来源:宜兴日报
 
原标题:我市对实用型人才实施积分评价奖励办法

  1月19日,记者从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为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去年年底我市制定出台《宜兴市实用型人才积分评价奖励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日前,夏霏霏、陈晓军、徐国强等三位奋战在企业生产一线的同志成为首批通过《办法》认定的实用型人才。

  据了解,《办法》扭转了人才评价唯学历、唯职称等倾向,倡导“以实绩论英雄”的人才评价导向,明确了实用型人才可凭专利数、工作经历、纳税额、荣誉称号等获得积分,进而享受政府人才奖励政策。其中,对企业引进的人才,总积分达到30—49分、50—84分、85分及以上的,分别参照我市高层次人才、领军人才、顶尖人才标准,享受相应的陶都英才卡和购房补贴等相关待遇。首批通过认定的实用型人才夏霏霏、陈晓军、徐国强三人均在我市传统支柱产业电线电缆行业工作,其中新远东电缆有限公司夏霏霏、无锡江南电缆有限公司陈晓军被认定为高层次人才,江苏亨鑫科技有限公司徐国强被认定为领军人才。

  《办法》规定,凡来我市企业工作并签订3年及以上长期劳动合同的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方向的各类实用型人才,均适用人才积分评价管理。此外,《办法》中所指企业为在本市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缴纳五项社会保险费的企业(含市属国有企业),但不含房地产企业、金融服务企业以及垂直管理的企业。

(责编:关思聪、谢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