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兴市公积金部分业务办理政策本月起调整

2020年11月05日10:46  来源:阳羡论坛
 
原标题:公积金部分业务办理政策 本月起调整

11月4日,记者从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宜兴市分中心获悉,从本月起,公积金委托还贷业务和出境定居提取相关政策有所调整。

以往,公积金委托还贷业务必须由借款人本人到现场办理,从11月起,住房贷款借款人及其配偶、直系亲属均可作为委托人办理该项业务。借款人本人申请办理时,可携带本人身份证和住房贷款合同至宜兴市分中心或贷款银行柜面办理;借款人配偶及参与还贷的直系亲属申请时,除提供借款人本人身份证和住房贷款合同外,还应提供结婚证、居民户口簿等与借款人的关系证明;申请人委托他人代办时,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应提供受托人身份证及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需要提醒的是,借款人的住房贷款发放银行应先与公积金中心签订委托转账还贷业务协议,委托人方可办理委托还贷业务。

另外,根据相关政策调整,职工出境定居,且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已封存的,可携带本人身份证、公积金查询密码、本人的银行借记卡、出境定居签证(原件及相关职能部门出具的翻译件)或户籍注销证明提取住房公积金。可提取金额为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所有余额,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记者 何洁蕾)

(责编:关思聪、谢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