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留言板| 领导回应|最新回复|聚焦网络问政|专题一览

网民留言办理已成为各地网上群众路线工作开展的新抓手,备受各级党政机关、各地领导关注。在此背景下,截至目前,全国共有山西、安徽、山东、河南、广东、天津、云南、吉林、四川、辽宁、广西、浙江、江西、陕西、湖北、青海、宁夏、西藏、贵州、上海、甘肃、海南、北京、黑龙江、河北、江苏、内蒙古、重庆等28省区市以“红头文件”形式,建立起回复办理人民网《领导留言板》留言的固定工作机制。

28省区市留言办理机制一览


四川:四川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下发《关于做好人民网网民给省委书记、省长留言办理工作的试行意见》
   2009年12月,四川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下发《关于做好人民网网民给省委书记、省长留言办理工作的试行意见》,在工作实践中,四川省积极探索留言办理长效机制,建立并完善了由信访工作部门统一受理,相关职能部门具体承办并回复的工作机制,形成了覆盖省、市(州)、县(市、区)三级的工作体系,将“留言板”建设成党委政府与人民群众交流互动的重要平台。

吉林:《中共吉林省委办公厅、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网友留言办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2009年11月,吉林省委办公厅、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在认真总结人民网网友留言开办以来工作的基础上,下发了《中共吉林省委办公厅、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网友留言办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吉厅字〔2009〕47号),从“充分认识办理网友留言工作的重要意义”、“扎实开展网友留言办理工作”、“切实加强对网友留言办理工作的组织领导”三个方面,对各地各部门办理人民网网友留言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同时,吉林省委办公厅按照省编委吉编办〔2009〕106号文件的批复意见,正式组建网友留言督办处。

天津:《关于人民网等网上留言办理工作的规定》(天津市委督察室印发)
   2009年7月13日,天津市委办公厅、市委督查室、市信访办专门制定并下发了《关于人民网等网上留言办理工作的规定》,将网上留言办理机构、办理时限和回复程序一一明确。《规定》中要求,各承办单位应及时反馈办理情况,最长不超过15天。

云南:《人民网地方领导频道网民给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留言办理工作规则(试行)》和《人民网地方领导频道网民给地方领导留言办理工作流程》
   2009年6月,云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信访局日前专门制定并下发了《人民网地方领导频道网民给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留言办理工作规则(试行)》和《人民网地方领导频道网民给地方领导留言办理工作流程》,将网友在留言中反映的问题纳入信访工作,并明确了办理要求、办结时限和问责办法。

广东:《关于建立与人民网、南方网、奥一网网友良性互动机制的工作方案》
   2009年5月18日,广东省委办公厅向外界公开发布《关于建立与人民网、南方网、奥一网网友良性互动机制的工作方案》,每天安排专人负责分析整理归类网友留言,编发《网友留言周报》,这是广东省第一份肯定并鼓励网民在问政平台“发问”的红头文件。

河南:《河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集中办理人民网网友给省委书记、省长留言工作的通知》
   2009年5月17日,河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下发《关于开展集中办理人民网网民给省委书记省长留言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充分认识办理网民留言工作的重要意义,集中时间,加强领导,认真办理人民网网民给省委书记省长留言。[详细]

安徽:《人民网网友给省委书记留言办理工作暂行规定》
   2009年4月11日,安徽省委督查室正式下发《人民网网友给省委书记留言办理工作暂行规定》。《规定》要求:对涉及地方的留言,以各市主动认领为主;对涉及省直单位的留言,以省委督查室交办为主。网友留言办结之后,能够回复网友的以承办单位名义在人民网公开回复。对网友反映的问题不及时认真解决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责任。

山西:《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网民留言办理工作实施方案》
   2009年3月25日,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台了《网民留言办理工作实施方案》,首次将山西省政府办理网民意见的工作细化。严重拖缓办结时间,造成不良影响的,责令有关市、县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单位)作出书面检查,在全省通报批评;情节严重、不实事求是或处置不当,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照相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