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易地扶贫搬迁典型案例获通报表彰

2020年12月24日12:03  
 

“十三五”期间,普洱市通过易地扶贫搬迁共解决了31099户119703人(含整改剔除4873户18751人)安全稳固住房问题,完成省级下达的100952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81805人、同步搬迁19147人)易地搬迁任务,搬迁规模居全省第4位。新建的386个(居全省第2位)集中安置区已全面完成水利、教育、卫生、道路等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所有建档立卡搬迁群众已全部实现脱贫,通过易地扶贫搬迁实现脱贫人口占全市贫困人口的13.6%,成效显著。项目推进中取得了一些好经验好做法,涌现了一批基层干部典型事迹和贫困搬迁群众的感人故事。

为加强典型示范引领,用身边人、身边事示范带动,营造勤劳致富、光荣脱贫氛围,国家发展改革委在全国范围内择优遴选、集中通报表彰了“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100个搬迁工作成效明显县、200个搬迁工作担当有为集体、200个美丽搬迁安置区、300名奋进易地搬迁干部、400名励志易地扶贫搬迁群众”的典型案例。其中:普洱市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荣获搬迁工作成效明显县典型、景谷县发展改革局荣获搬迁工作担当有为集体典型、澜沧县上允镇上允村劳公拢集中安置区荣获美丽搬迁安置区典型、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冯正明和景东县发展改革局副局长杨华清荣获奋进易地搬迁干部典型、墨江县景星镇新华村朱江进和思茅区龙潭乡小田安置点李争华荣获励志易地扶贫搬迁群众典型获得国家发展改革委通报表彰。

国家发展改革委号召各地要加大宣传推介力度,主动学习他们的好经验好做法,扎实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各项工作,为巩固拓展易地搬迁脱贫成果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责编:姜迪、谢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