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位于宜兴市和桥镇的某商品房项目举行“交房即发证”首发仪式。该小区数十户首批交房业主喜气洋洋地接过不动产权证书,并在证书领取签收单上签字。
今年3月,省自然资源厅、省税务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在全省推广“交房(地)即发证”不动产登记模式提升服务质量的通知》。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深入推进“一件事一次办”,通知发出后,我市积极响应,立即展开相关工作。5月初,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税务局联合印发《宜兴市“交房(地)即发证”实施方案(试行)》。
“交房即发证”政策是指,我市范围内的新建商品房项目,在完成商品房首次登记和相关税费缴纳到位的前提下,在房地产开发企业组织交房时,不动产登记机构与税务、住建、金融机构等部门联动,在交房现场为提出申请的购房人颁发不动产权证书,实现购房人收房同时即可领取不动产权证书。“交地即发证”政策是指,对我市范围内通过招拍挂方式取得的四至清晰、权属无纠纷、土地出让金和税费缴纳完毕的出让土地,在用地单位申请且符合登记条件的前提下,不动产登记机构在完成土地交付手续的当天,为用地单位办理不动产登记、颁发不动产权证书。
作为我市首家享受“交地即发证”政策的企业,市丰山汽车内饰制品有限公司负责人此前在不动产登记窗口同时领取了不动产登记证书和土地使用权交地确认书。该负责人拿到证书后连连感慨:“真没想到现在办事效率这么高,这项政策推出得太及时了,是企业转型发展的‘及时雨’!”
而在和桥镇举行的“交房即发证”首发活动也亮点频频。税务方面,我市开通了增量房网上核税和网上缴税渠道,业主通过在支付宝平台搜索“江苏税务”生活号,就可实现增量房契税网上申报。不动产登记中心一方面通过提前介入,与房地产开发企业沟通协调,密切跟踪该新建商品房项目进程,协助企业完善申请首次登记所需材料,有序跟进“交房即发证”服务;另一方面采用“不见面审批”模式,通过委托,业主只需提供购房合同、身份信息等基础材料,完税信息等由不动产登记中心通过数据平台直接获取,完成登记审批,从而实现“一件事一次办”,切实做到了“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进一步提升了登记服务质量和效率。
“交房(地)即发证” 服务新模式的落地,是我市积极推进“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缩影。截至目前,我市已有2个商品房项目实施“交房即发证”服务,11家用地单位享受“交地即发证”服务。下一步,我市将常态化开展“交房(地)即发证”工作,持续以为企业和群众“办好一件事”为标准,深入推进不动产登记便民化,提升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宜兴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