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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人民美好生活方向 优化法治化小微营商环境

李富成
2022年11月30日08:57 | 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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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前,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我们坚持把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现代化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前后两次表述,一脉相承的是人民至上的立场、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后者与前者相比,主要变化有两点:一是更突出了“实现”,也就是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首次集体亮相时所强调的,“不断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变为现实”。二是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把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纳入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这一中国式现代化的基本特征,强调将其作为现代化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人民美好生活”也成为企业家创业的大舞台。特别是小微企业,作为我国市场主体的主力军,规模大、活力足、韧性强,在拉动经济、容纳就业、改善民生、促进创新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小微企业也普遍面临经营成本高、融资难、用工难等突出问题。新冠疫情叠加外部冲击的长期影响也加剧了小微企业的经营困难。

我们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为直接服务人民美好生活需求的广大小微营商者提供更优质的营商环境,解决好他们的营商痛点难点,让小生意更好做、更容易做好,让星星点点遍布群众生活圈的各类小商铺、小摊贩、小门面、小业主能够更好地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求,同时也让他们通过勤劳诚信依法经营,支撑起自己的平凡小家的美好生活。

据此,我们提出“五个一”举措,建议打造“美好生活法治化小微营商环境”,树立标准化、高便利、优服务、低成本的小微营商环境法治品牌,吸引更多的创新创业者加入服务人民美好生活的行业中来,涌现更多高质量小微企业,容纳更多社会就业,为公众提供更灵活多样的优质商品服务,让城市更美好、社区更宜居、人民生活更幸福。

一是提出一张小微营商项目清单。小微营商领域遍及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一个地方不需要一上来就搞大而全的清单,不如走“小而精、精而实、实而优”路线,围绕特色突出、基础较好、群众需要的生产生活服务,自下而上汇集形成小微营商项目清单。强调自下而上汇集清单,目的是使小微营商环境优化和小微企业扶持政策支持跟着实际需求走,而不是倒过来,牵着基层和小微企业的鼻子走。清单项目一般可涵盖夜经济、社区生活服务、社区便利店、家庭装修维修等,各地区、社区均可增加本地化项目。

二是打造一套标准化、高便利、优服务、低成本的小微营商环境体系。把小微营商项目清单亮出来,就是为了聚焦清单项目,打造高度匹配的营商环境全流程管理服务和执法司法。标准化既是为了规范政府部门的管理服务,防止其妨害干扰合法正当营商活动,也是为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作用,给小微营商者提供安心经营的最稳定预期。这个标准化营商环境体系以对市场主体普惠均等的法规政策、政务服务等为基础,针对纳入清单的行业发展和营商需求,提供有针对性的标准化管理服务和执法司法供给。这个标准化营商环境体系的核心,是最大限度提高营商便利度,降低营商成本,优化营商服务,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

比如,对小微营商主体可依法实行极简设立开办,一般经在线提交申请、验证合法身份即完成设立,报备营业地址、经营项目等即可营业,同步纳入监管服务范围。对融入社区的小微营商主体的一般性监管服务,既可在线办理,也可依托社区村居、物业、银行、邮政及公用事业社区网点依法进行。

三是搭建一个小微营商环境互动平台。做到了标准化,只能算合格,要达到优秀,还得更进一步,在合格标准之上提供差异化、高标准的管理服务。这就需要搭建小微营商环境互动平台,第一时间了解并推动解决小微营商者遇到的问题、提出的需求,在解决一个个具体问题的过程中,逐步通过法治方式固化定型,形成精准匹配本地小微营商行业发展需求的差异化、高标准营商环境。搭建小微营商环境互动平台可以借助主流媒体的民声民意专业平台,与各地的政务服务及群众办事平台对接,落实督办反馈机制,利用新技术手段建立交互式管理闭环,保证营商环境优化实效。

四是培育一种新型基层治理生态圈。小微营商为服务群众生产生活而生,也将因深度融入群众生活圈而兴。基层党委政府可以探索推动将小微营商主体融入基层社区生活圈、经济微循环,依法依规将其纳入基层社区协同治理机制,培育形成一种新型基层治理生态圈。可以组织建立社区商户自助自律管理机制、矛盾纠纷化解机制、产权人授权管理机制、基层社区服务体系,有效融入共建共治共享,协同促进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总体把握的原则是适度适量、锦上添花,既不干扰正常营商,也能增进商户与社区的黏性和谐关系,处理得当非但不会成为营商者的负担,反而会助其引流客户、优化商誉、稳定客源。

五是研发一个小微营商环境高质量指数。在打造小微营商环境的同时,可以同步探索研发小微营商环境高质量指数。这个专项指数最重要的是坚持把“优化小微营商环境的改革”作为内核,坚持以可信指数客观反映本地区小微营商环境的真实水平,坚持以科学指标反映本地区优化小微营商环境的发展目标,做到以指数对标一流、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研发小微营商环境高质量指数要依托第三方智库和专业机构,决不能搞“自说自话”,也不能搞“花钱买好”。研发过程中,主管部门既要充分推介本地区小微企业发展的需求特点,更要放下“甲方”的心态,注意尊重第三方的中立和专业,支持第三方发挥在促进治理现代化方面的积极作用。

(作者为司法部全面依法治国研究中心副主任)

(责编:郑会宇、徐冬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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