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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两高”9日出台司法解释规定,“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五百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诽谤行为“情节严重”,从而为网络言论范围的诽谤罪设定了严格的量化的入罪标准,向网络谣言正式“亮剑,这将为全国网民提供更加规范、舒适的网络环境。(责任编辑 白雪)

关于两高司法解释的五大焦点

媒体评议
网友围观
  • ·网友“我家幺幺”

        网络的虚拟空间绝不是法律的“真空地带”,必须以“亮剑”的精神,打出“组合拳”,掐断网络谣言的“传播链”。 
  • ·网友“ziwei格格”

        网络给网民自由发表言论提供了平台,但是言论自由是建立在不影响他人的 基础之上的,那些利用网络造谣生事者,严重破坏了网络环境卫生,必须严厉打击 ”。
  • ·网友“水冷了”

        网络的迅猛发展在给信息交流带来快捷方便的同时,也使谣言“插上了翅膀”,不仅造成了受害人的精神困扰,也给正常的社会秩序带来现实或潜在的威胁。
  • ·网友“林荫00”

        网络环境需要我们共同维护,在寄希望于网络法治更加完善,网络治者依法治网的同时,还需要反思自己,有没有形成“不信谣”、“不传谣”的自觉意识,有没有把这种自觉 意识传递给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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