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是“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高质量发展,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丰富人民精神世界,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创造人类文明新形态”。这一重要论述既反映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取得的重大成果,也体现了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华民族实现伟大复兴的道路自信。将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列为中国式现代化本质要求的重要组成部分,深化了中国式现代化内涵,对于我们进一步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全过程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属性,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人民是国家的主人,民心是最大的政治。在坚持中国国情和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全过程人民民主拓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走出了一条中国式民主发展的新路子。全过程人民民主,既充分重视了民主的价值理念和本质特征,彰显出民主制度体系的先进性和优越性;也充分重视了民主的运行机制和实现形式,使民主的实践成效更具真实性和有效性。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主体最广泛、内容最真实、功能最管用、运行全覆盖的社会主义民主,不仅保障了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全链条民主,而且在执政、立法、行政、监察、司法、治理和自治等方面也得到了全方位体现。全国人民在国家政治生活的各个方面、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经济文化活动的各个环节、基层治理的各项实践中,都能通过各种民主途径和形式表达自己的意愿,参与的实践涵盖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各方面,涉及国家发展大事、社会治理难事、百姓生活琐事等各层次,充分体现出全过程人民民主主体的全面性、内容的整体性、时间的连续性、运行的协同性和参与的广泛性。
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中国式现代化在政治现代化方面的集中体现,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生动实践。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基本方向,就是要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这条道路是中国共产党带领人民在中国式现代化道路实践中探索的、适合中国国情的伟大创造,是符合中国国情、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正确道路。全过程人民民主通过将理念、制度与机制相结合的方式,让广大人民群众通过决策、管理、监督与评价等过程性参与,将民主的理念转化为民主的制度,又通过民主的落地机制与连接机制建设,实现民主的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建设目标。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要坚持和完善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确保党和国家在决策、执行、落实、监督各个环节都能听到来自人民的声音。要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构建程序合理、环节完整的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体系,充分发挥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独特、独有、独到优势。要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确保各民族人民共同当家作主。要坚持和发展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尊重人民主体地位,激发群众首创精神,让广大人民群众在民主实践中享受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红利,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坚持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应有之义。全过程人民民主在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伟大实践中成长,也必将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不断发展。首先,要健全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加强制度保障。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始终相信群众、依靠群众、为了群众,最大限度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保证人民依法进行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拓宽人民依法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的渠道,不断推动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其次,要全面发展协商民主。统筹推进政党协商、人大协商、政府协商、政协协商、人民团体协商、基层协商以及社会组织协商,健全各种制度化协商平台,实现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再次,积极发展基层民主,完善基层直接民主制度体系和工作体系,进一步推进基层办事公开制度,拓展基层各类群体有序参与基层治理广度,保障人民依法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最后,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完善大统战工作格局,坚持大团结大联合,充分发挥我国社会主义新型政党制度优势,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共同努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
(来源:重庆日报 作者单位:重庆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重庆工商大学分中心,本文为重庆市教委人文社科研究项目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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