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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民主监督提升行政效能建设

2022年03月19日15: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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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作为现代政府治理的一个重要法治要素,是新时代提升国家治理能力、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重要的行政管理改革之一,在行政管理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公开品牌标志已经越来越被公众所认可。在政务公开的广泛施行下,各级政府职能进一步转变,行政决策更加透明、“接地气”,政府对于群众来说已经不是“官府”,公务员也不再“高高在上”,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需求越来越明显。

虽然我国政务公开在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制度规范、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方面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是与信息公开相比,政务公开对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作用却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政务公开不仅仅是“公开”,同时也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大举措,公开和监督是政务公开的“一体两面”,相辅相成而又密不可分。作为党和政府权力监督体系的有益补充,政务公开监督作用在现代行政管理体制中应该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政务公开监督分为主动监督与被动监督两个方面,主动监督是各级行政机关“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而自觉刀刃向内、自我净化、自我完善的过程,通过政务公开实现进一步改进行政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规范履职行为;被动监督就是行政机关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政务公开主管机关和专业第三方评估机构监督以及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

政务公开监督作用在行政工作中的主要体现

政务公开监督作用的发挥虽然还有很大的空间,但在行政管理实际工作中,以公开促规范、促落实、促服务,监督作用正逐步走进行政管理工作舞台,潜移默化地发挥着一定的作用。

1.政务公开监督推动行政机关依法履职。依法履职是对每个行政机关的基本要求,是对党和国家负责、对人民群众负责的具体体现。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不少行政机关“不作为”、“慢作为”甚至“乱作为”的情形时有发生,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历经多次的行政机构改革主要目的就是建立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行政管理体系,但是与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期盼相比,结果总是有一定的差距。政务公开的实施,特别是部门“三定方案”、“机构职能”、“领导信息”以及部门“权责清单”、“负面清单”等信息作为法定主动公开,各级政府重大决策、重要民生事项、重点政策和项目、政府工作报告落实等贯彻落实情况信息按月公开,定期“晒一晒”,让各政府部门如履薄冰、主动作为,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绩接受公众的检验。

2.政务公开监督推动行政行为更加透明。打造阳光、透明政府是政务公开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也是建设法治政府的基本要求。随着政务公开“透明度”的增加,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了解愈加“敞亮”,到一个行政机关去办事,哪些事能办、哪些事不能办,该怎么办、由谁来办、什么时间办好、是否需要收费等清清楚楚、了解于胸。同样,政务公开也让纪检监察机关特别是巡视巡察监督更加便捷有利,政策文件执行落实、财政预决算和收支公开、行政执法公示等信息公开让纪检监察机关打破时间、空间的限制,在政府网站随时随地获得想了解的信息,从而推动勤政廉政建设发展。各级政府通过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好差评”系统、互联网+监督平台、“12345”热线等收集企业和群众意见建议都是政务公开监督作用发挥的有利工具,政务服务绩效由企业和群众评判更是得到全面推广。

3.政务公开监督推动干部队伍建设健康发展。我们党历来高度重视选人用人和干部队伍建设,这也是我们党始终保持先进性和旺盛战斗力的重要基石。近年来,随着政务公开的深度和领域不断拓展,会议直播、“电视问政”、“一把手解读政策”等公开形式对领导干部的综合能力提出更高的要求,不但要精心研究本部门的专业政策业务,还要具备一定的开拓创新、随机应变、应急处置等深层次的能力,同时还要保持清正廉洁、勤政务实的个人形象。政务公开把领导干部由办公室推向了人民群众能够看得见的“舞台”,执政理念、工作言行自觉接受公众监督,这不仅给组织人事部门提供了基本的选用干部的标准,也让一些“德才不配位”的干部“畏而却步”。

4.政务公开监督让人民群众参政议政意识更强。政务公开应以人民为中心,自觉接受人民的批评和监督,这是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基本遵循。人民是国家的主人,群众是政务公开的对象,是主动行使监督权利的“参与者”,而不是被动灌输盲目信息的“接受者”。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政务公开力度不断加大,政府透明度越来越高,但同时公众对政府信息的需求也越来越高,各级政府依申请公开的数量连年大幅度地增长就是最有力的证明。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暂行条例》对人民群众参与政策制定从法律层面进行了界定,并提出对公众意见政策制定单位必须进行归纳整理、研究论证、合理采纳等具体要求。“知其然才能知其所以然”,人民群众对政府信息了解的越多,法治意识、参政意识、维权意识就越来越强,关注和监督政府工作的热情也随之越来越高,这既是政务公开进步的重要标志,同时也给新时期政务公开工作带来新的挑战。

进一步发挥政务公开监督作用,推进行政管理廉洁高效规范

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提出:全面从严治党是新时代党的自我革命的伟大实践。这一精辟理论为新时代政务公开监督工作指明了方向,具备自我革命特质的政务公开工作理应在行政监督领域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需要在四个方面进一步深化研究并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

1.坚持党的领导是政务公开监督作用发挥的基础。通过党史学习教育我们再一次深刻地领会到,我们党长盛不衰、永葆青春的秘诀就是勇于接受人民监督、勇于自我革命,而政务公开就是落实这一理念的具体行动和表现。政务公开践行“以公开促规范”,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规范化标准化,畅通群众监督渠道,是党内权力监督体系的有益补充。政务公开监督作用的发挥,必须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实现党务公开和政务公开有机结合、权力监督和公开监督互为补充,进一步提升公开监督的地位和重要性,完善公开监督机制和制度规范,让公开监督覆盖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

2.提升本质效能是政务公开监督作用发挥的关键。各级行政机关要切实提高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提升公开监督地位,实行“本质公开”,注重公开质效和实效,杜绝“为公开而公开”、“选择性公开”的形式主义。在公开理念上,要让所有的行政行为和政府信息都贴上“公开”的标签,发挥前置效应和接受监督的自觉性;在公开主体上,落实“应公开尽公开”的要求,将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落实到每一项具体工作中;在公开效能上,要尽可能让政务公开成为政府治理的有力工具,增强政府回应性,改善政府治理环境,强化对公职人员的监督,建立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新体系。要进一步增强政务公开的社会影响力,通过新闻发布会、政策解读、媒体宣传、互动交流和回应关切等形式和内容激发群众知晓、参与政务公开的热情,从而产生更加直接的监督作用。

3.强化制度落实是政务公开监督作用发挥的依据。自党中央、国务院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以来,特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修订施行,各级政府和行政机关纷纷制定各自的政务公开制度的制度规范,对信息发布、依申请公开、政策解读、政府网站建设等方面提出工作要求,但是这些制度规范大多是要求政务公开“应该怎样做”,很少涉及“不这样做”会产生什么样的后果。各级行政机关要进一步修订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落实政务公开责任追究机制,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上级政府机关、新闻媒体和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做到对政务公开事前、事中、事后的全方位监督。在行政机关内部,各级政府及工作部门也应当建立内部自我监督和约束机制,以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为主导,强化对行政人员信息公开的知识和技能培训,对行政机关未按照要求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予以督促整改或者通报批评,保障监督问责工作真正落实,以行政问责倒逼政务公开工作的持续健康发展。

4.加强政民互动交流是发挥监督作用的重要途径。政务公开监督作用发挥的大小,取决于两个关键要素,其一群众对行政工作了解多少,其二想监督是否能找到“门户”,加强政民互动交流是解决这两个要素的最效的途径之一。首先要扩大公众参与程度,让公众更大程度参与政策制定、执行、落实,从而让大众以“当事人”的身份参与监督。其次要积极回应舆论关切,在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开设互动交流渠道,建立民意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快速反应机制,让公众“有说话的地方”,而且“说话要管用”,为民意的表达和民情的疏解开辟一条畅通无阻的渠道,让公众监督发挥应有的效力,集中民智为廉洁建设建言献策;充分发挥舆论媒体的监督作用,保障重要媒体监督权,赋予媒体敢说话的权利,要求媒体履行说真话的义务。2021年11月烟台市政府组织“政府开放月”活动,全市各级行政机关组织形式多样、内容纷呈的“政府开放日”活动500余场,公众积极踊跃参与,新闻媒体广泛报道,收集有价值群众意见建议4800余条,在全社会引起强烈反响。第三要推进政务公开社会评议机制,行政机关应当围绕重点疫情防控、六稳六保、乡村振兴等公众关注度高的重点任务事项通过网上意见征集、问卷调查、政府开放日等形式听取公众和企业对政府工作的批评、意见和建议,不怕被“亮短揭丑”,“打开天窗说亮话”,让阳光成为最好的监督“防腐剂”。(来源:烟台市政府网)

(责编:陈栋、唐嘉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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