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兴市委常委会召开第172次会议

2021年06月08日08:13  来源:宜兴日报
 

  6月5日,宜兴市委书记封晓春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第172次会议暨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学习贯彻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研究部署乡村振兴示范村培育建设工作。

  会议指出,学习贯彻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是整治司法行政系统队伍顽瘴痼疾的重点任务。各级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对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维护司法权威、确保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的重要作用,主动适应建设高水平法治宜兴的新要求,全面把握“三个规定”的精神实质和具体要求,切实贯彻执行到位。要强化责任落实,各级政法单位要把严格执行“三个规定”作为常态化任务,将“三个规定”贯彻落实情况纳入重大事项请示报告范围,将政法干警执行情况纳入党建和政绩考核体系。要严格监督检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党内监督监察专职职能,加大对执法司法领域腐败案件的查处力度,持续净化政法系统政治生态。要强化正面引导,各级政法单位要将全面准确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纳入党组(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政治轮训、业务培训范围,并进行多层级、多角度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进一步提高公众知晓率和支持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会议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从讲政治的高度抓好新发展阶段“三农”工作,更加牢固确立“乡村振兴就是宜兴振兴”的理念,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紧迫感,围绕产业发展、乡村治理、农房建设、乡风文明等重点,实现硬件、软件同步完善提升,力争将更多有发展意愿、争先意识的村打造成乡村振兴示范村,整体推动宜兴市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要坚持示范引领,对入选的乡村振兴示范村,重点突出强化规划引领、提升产业能级、优化环境品质等,在要素配置上着力倾斜,在资金投入上优先保障,在资源调配上优质均衡,建立健全政策保障体系,把示范村打造成为乡村振兴示范点、城乡融合发展试验田,并总结形成可以复制推广的经验,真正发挥典型引路的作用。要强化组织协调,示范村属地板块要提高站位、深化认识,注意科学规划、抓好重点项目、配优队伍力量,并加大项目招引力度,吸纳社会资本投入,增强示范村建设的高效性、长效性;相关部门要跨前一步、主动服务,加强业务指导、创新工作思路,致力培育符合示范村实际的特色亮点;相关国资国企要积极对接、主动参与,充分发挥国企在技术、资金、管理等方面优势,加快推动示范村建设早日见效。要注重考核督查,高度重视事前培育、过程建设、后续管理,科学制定示范村绩效考评机制;支持示范村在建设中大胆先行先试,建立和完善容错纠错机制,鼓励在创新中适当试错;建立完善动态调整机制,促进示范村建设健康可持续发展。

  会议还讨论了其他事项。

(责编:关思聪、谢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