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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委省政府出台7方面22条改革举措支持民企改革发展

2020年12月18日09:03 | 来源:新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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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解决痛点难点,助力民企“破壁”发展

(江苏)省委、省政府近日出台《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12月17日,我省首次召开全面深化改革新闻发布会,对《实施意见》进行解读。

解决制约民企发展的四大痛点难点

作为民营经济大省,我省民营经济占全省经济总量的55%。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民营企业发展,疫情发生以来,我省出台“50条”和“22条”支持企业发展。据省工商联第三方专项评估,分别有73.45%和72.56%的企业主表示受益于这两份文件,其中“减免相关税费”“延期申报和缴纳税款”“减免企业房租”等举措广受认可。

“着力破解制约民企发展的突出困难和问题,充分发挥企业活力和创造力,当前仍需不断改革。”省发改委副主任李荣锦说,在落实国家要求基础上,我省出台《实施意见》,围绕优化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完善精准有效的政策环境、健全平等保护的法治环境、鼓励引导民营企业改革创新、促进民营企业规范健康发展、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组织保障7大方面推动民营企业改革创新、转型升级、健康发展,提出22条有分量的政策措施。“既为民营企业当前发展解决难题,更为民营企业长远发展蓄积动力。”

与我省实际相结合,《实施意见》重点在市场准入、融资贷款、要素使用和招投标隐性壁垒4个方面解决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痛点、难点,为民营企业打造公平透明的发展环境,依法保护和促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这也是《实施意见》含金量最高的部分。

市场准入方面,明确未被列入负面清单的行业、领域、业务等,民营企业均可以依法平等进入,不得对民营企业设置不平等的市场准入条件。将对民营企业在电力、电信、铁路、石油、天然气等重点行业和领域放开竞争性业务,在社会事业、金融服务业等领域大幅放宽市场准入。

融资贷款方面,明确银行业金融机构在贷款利率、贷款条件、工作人员尽职免责方面,不得因所有制形式不同设置或变相设置不平等标准或条件。

要素使用方面,明确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在制定、实施各类规划和产业政策、土地供应、分配能耗指标,制定、实施污染物排放标准,统筹使用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指标,实施公共数据开放、其他资源要素配置和行政管理行为等方面,不得因所有制形式不同设置不平等标准或条件。

招投标隐性壁垒方面,明确不得设置或者变相设置供应商规模、成立年限等门槛;不得限定企业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或股权结构;不得通过入围方式设置项目库、名录库、资格库等作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不得要求企业购买指定软件和服务作为参加电子化政府采购活动的条件等。

增强民企的安全感、获得感

政策环境是民营企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土壤。《实施意见》围绕解决企业税费负担重、融资难、融资贵,拖欠账款等问题,提出精准有效的政策措施。

比如,进一步减轻企业税费负担;支持发展以中小微民营企业为主要服务对象的中小金融机构,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优化民营企业授信评价机制;支持民营企业直接融资和融资增信;建立清理和防止拖欠账款长效机制等。

“通过发挥政策效力,让宏观政策落实到微观层面,切实减轻民营企业负担,增强民营企业家的安全感和获得感。”李荣锦表示,为帮助解决企业融资难题,我省已推出支持企业申报发行债券、加大创投支持民企力度、搭建政银企对接平台等多种举措。

在处理政府与企业的关系方面,《实施意见》明确要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转变政府职能,提升政府服务意识和能力,畅通民营企业与政府的沟通渠道,理直气壮支持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

推动民营企业发展,也离不开健全平等保护的法治环境,《实施意见》提出,要健全执法司法对民营企业的平等保护机制;加大对民营企业的司法保护力度,保障民营企业家在协助纪检监察机关审查调查时的人身和财产合法权益;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财产。

鼓励引导民企“修炼内功”

民营企业要基业长青求发展,光有外部政策环境的支持还不够,企业自身也必须坚持改革创新,修炼好内功。

《实施意见》提出,鼓励引导民营企业改革创新。扩大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范围,竞争性领域允许民营资本控股;建立以需求为导向的科技供给制度,促进各类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创新资源向民营企业开放共享;建立1万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库;鼓励民营企业牵头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工程;完善民营企业参与国家重大战略实施机制,大力支持民营企业在基础设施、能源产业、公共服务、绿色环保、信息通信等领域参与“一带一路”建设、长江经济带发展、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等重大国家战略。

“通过支持引导民营企业不断加强制度建设,主动进行结构性改革,提高其管理水平和核心竞争力,才能激发企业改革创新动力,不断做强做优。”李荣锦说,《实施意见》还提出,要促进民营企业规范健康发展,引导民营企业筑牢守法经营底线,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引导民营企业家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

李荣锦表示,下一步将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相关指标纳入全省高质量发展绩效评价考核,争取将民营企业改革发展条例列入省政府立法计划,推动建立多层次、由各级领导担任召集人的江苏省民营经济改革发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等,全力推动《实施意见》明确的重点任务和事项落地见效。

(责编:赵琪(实习)、肖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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