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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出台措施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

2020年12月04日08:28 | 来源:广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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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广西出台措施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推动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的决定》。针对我区扫黑除恶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决定》从推动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建立健全常态化工作机制、构建大宣传格局营造浓厚社会氛围四个方面作了规定。

《决定》提出,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谋划建立健全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按照依法严惩、标本兼治总要求,切实加强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继续保持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压倒性态势。持续加强行业领域监管和专项整治,把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和反腐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不断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

《决定》明确部门职责,对形成扫黑除恶工作合力作出规定。规定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在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办理等方面,加强对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的监督和支持。规定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依法行政、依法履职,强化日常监督。规定监察委员会要强化监督调查处置,严肃查处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建立健全与政法机关的常态化对接协同机制。规定法院、检察院要立足审判职能、检察职能,依法、准确、有效惩处黑恶势力,确保扫黑除恶工作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决定》对建立健全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机制作出具体规定。以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导,规定建立健全源头治理的防范整治机制、举报奖励机制、打早打小的依法惩处机制、精准有效的督导督办机制、激励约束的考核评价机制、持续推进的组织领导机制,提高扫黑除恶的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推动平安广西建设迈上新台阶。

《决定》对构建大宣传工作格局、营造常态化扫黑除恶社会氛围作出规定。号召全区各级各部门加强扫黑除恶工作的宣传,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社会关注案件或事件主动设置议题,及时正面回应、主动发声,加强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解读,提升宣传舆论的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记者 李贤)

(责编:赵琪(实习)、肖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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