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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綦江区人大试行议政代表会议制

2020年10月13日10:06 | 来源:重庆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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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綦江区人大试行议政代表会议制

乡镇改设为街道后,不再有乡镇一级人大代表。民意表达渠道如何畅通?日前,重庆日报记者从綦江区人大常委会了解到,该区在借鉴外地做法、总结该区古南街道工委试点经验的基础上,于近日出台了《关于建立街道议政代表会议制度的意见》(简称《意见》)和《街道议政代表会议议事规则(试行)》。这意味着该区7个街道将全面实施议政代表会议制度。

《意见》明确,议政代表会议是在街道党工委领导下建立的由议政代表组成的议政议事平台,由区人大常委会各街道工委组织实施。议政代表应体现先进性、广泛性和代表性,由辖区村(居)民代表、党员代表、离任村(居)干部、知名人士、专业人士、企事业单位代表等组成。议政代表经推荐、考察、审查、公示等环节,并报经街道党工委同意后确定。

议政代表会议的主要任务包括:听取街道办事处全面工作报告和专项工作报告、听取街道办事处财政收支计划和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街道办事处民生实事项目计划和完成情况的报告、听取街道办事处关于议政代表建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等,并根据工作需要,对街道办事处及内设科室的工作开展民主评议和满意度测评。

《意见》还规定,议政代表有权对街道办事处及其内设科室、下属事业单位的各方面工作提出建议意见,区人大常委会街道工委负责督促检查有关部门对议政代表建议意见的办理情况。

针对议政代表提出的建议意见,区人大常委会街道工委在一个月内交由街道办事处相关部门办理,承办单位应在两个月内办理完毕,并书面答复议政代表。

议政代表会议每年召开一至两次,一般于年初或年中举行。(记者 颜若雯 通讯员 袁宗海)

(责编:肖鑫、冯亚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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