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红梅、刘苏社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
(2020年9月19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一)
决定任命孙红梅(女)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
孙红梅简历
孙红梅
孙红梅,女,满族,1970年1月生,辽宁北票人,1991年7月参加工作,1990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内蒙古大学电子学系电子学与信息系统专业毕业,大学学历。
1987年9月至1991年7月,内蒙古大学电子学系电子学与信息系统专业学习;1991年7月至1994年8月,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秘书处科员;1994年8月至2000年8月,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综合处科员、主任科员;2000年8月至2004年6月,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综合处副处长;2004年6月至2008年1月,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综合处处长(其间:2005年7月至2007年7月,挂职任内蒙古自治区信访局督察处、办信处副处长);2008年1月至2009年5月,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副主任(正处级);2009年5月至2011年8月,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副主任兼研究室主任;2011年8月至2016年10月,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2016年10月至2017年5月,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2017年5月至2018年9月,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副部长、自治区党委政府考核办专职副主任(正厅级);2018年9月至2020年8月,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二)
决定任命刘苏社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
刘苏社简历
刘苏社
刘苏社,男,汉族,1967年10月生,陕西杨陵人,1989年8月参加工作,1986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院农业经济管理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管理学博士。
1985年9月至1989年8月,北京农业大学农业经济管理学院农村金融专业学习;1989年8月至1997年7月,国家计委农村经济司农业处干部、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其间:1989年10月至1990年11月,北京市顺义县计委锻炼;1992年3月至1996年6月,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院农业经济管理专业在职学习,获农学硕士学位);1997年7月至1998年8月,国家计委农村经济司农业处副处长;1998年8月至2001年6月,国家计委农村经济司年度计划处助理调研员;2001年6月至2003年6月,国家计委农村经济司年度计划处处长(2001年2月至2002年2月,挂职任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政府副秘书长、州长助理);2003年6月至2007年7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农村经济司年度计划处处长(其间:2003年10月至2004年1月,中央党校中央国家机关分校青干班学习);2007年7月至2014年4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地区经济司副司长(2006年9月至2009年7月,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院农业经济管理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获管理学博士学位;2008年3月至2009年1月,中央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二班学习);2014年4月至2017年5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地区经济司司长;2017年5月至2017年6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固定资产投资司司长;2017年6月至2020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秘书二局局长(其间:2019年3月至2019年7月,中央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一班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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