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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林长”上岗守山护绿 在14个县(市、区)启动试点

2020年08月10日08:52 | 来源:辽宁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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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辽宁“林长”上岗守山护绿

为进一步加强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促进全省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建设协调发展,并推进生态辽宁、美丽辽宁建设,我省在本溪、朝阳两市14县(市、区)启动林长制试点工作。林长制试点期为一年,之后全面推行。

据介绍,在试点市实行市、县、乡、村四级林长制,旨在强化党政领导,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突出森林(草原)资源的保护和发展,探索建立完整的林长制组织体系、明确的责任体系、健全的制度体系、科学的任务体系;有效解决林草行业当前面临的生态修复困难多、基础设施欠账多、产品供应能力弱等问题;积累好经验好做法,为全省推行林长制奠定坚实基础。

各级林长的主要职责,包括造林绿化、生态修复、林地林木管理、自然保护地和野生动植物保护、破坏森林(草原)资源案件查处及涉林问题整改等林业和草原重点工作。各级林长的责任区域划分,按行政区划或单位隶属关系确定,以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为主。

两市试点林长制工作的重点,是在工作协调、责任落实、督促指导、考核评价、责任追究等方面出台切实可行、有效管用的制度,形成完备的制度体系。要系统梳理长期困扰当地林业改革发展的体制机制问题,将问题的解决提升到林长层面。要科学确定林长制运行评价内容和指标,将林地保有量、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自然保护地管理、野生动植物保护等重要指标纳入评价体系。

省林草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林长制是林业管理体制的重大变革,各市县试点单位积极探索,科学设计,稳妥推进,紧密结合林业和草原发展的实际,推进国土绿化、资源管护、行政执法等各项工作力度加大,成效明显,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完成试点工作。(记者胡海林)

(责编:肖鑫、冯亚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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