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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四个100%严防境外输入实行"闭环管控"

2020年03月23日08:22 | 来源:黑龙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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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四个100%严防境外输入实行“闭环管控”

22日下午,在黑龙江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我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三十六场新闻发布会上,省外事办公室副主任李胜彬介绍,黑龙江省进一步完善机制、细化措施、扎紧关口,对进入我省的所有境外人员100%测温、100%进行流调、100%核酸检测和100%集中隔离观察14天,实施全流程健康监测和管理服务,实现“闭环管控”,严防境外疫情输入。

一是所有由北京入境前往黑龙江省的人员,省、市(地)接运工作组负责人员信息登记,引导其填写承诺书、申领“龙江健康码”并一律设为“红码”,信息整理后推送相关市(地)指挥部。严禁入境人员自行返回。

由北京入境前往黑龙江省的人员到达后,由到达市(地)指挥部负责转运至指定地点实行就地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解除隔离前要进行核酸检测。特殊风险人员和隔离期间出现症状人员,转运至指定医疗机构进行进一步排查和诊治。7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14周岁及以下的未成年人、孕产妇、患有基础性疾病等不适宜集中观察人员,经严格评估后,可以进行居家隔离医学观察。

二是由北京以外其他省(区、市)入境前往黑龙江省的人员,未在其他省(区、市)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的,由到达市(地)指挥部负责信息采集,引导其申领“龙江健康码”并一律设为“红码”,就地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已在其他省(区、市)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后前往我省的入境人员,由属地社区做好后续管理。

三是直接由黑龙江省入境人员,均须在入境时填报健康申明卡,申领“龙江健康码”并一律设为“红码”;全部进行流调、全部咽拭子采样、全部就地集中隔离。有症状者、疑似病例、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和阳性检测病例,由口岸海关移交入境地卫生健康部门,转运至指定医疗机构进行进一步排查和诊治。

由北京以外其他省(区、市)入境前往黑龙江省和直接由黑龙江省入境人员,隔离期间出现症状和不适宜集中观察人员,管控措施与由北京入境前往黑龙江省人员相同。

四是所有入境黑龙江省人员,其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间所产生的费用自理(含相关医学检查费用)。经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的,如已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医疗费用后,个人负担部分财政给予补助。境外回国人员输入病例中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诊断为输入性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的,患者个人负担医疗费用。对其他有困难的输入病例,经严格程序认定后,可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医疗救助。

所有入境黑龙江省人员,隐瞒境外旅居史的,依法追究其责任。(记者 薛立伟)

(责编:殷茵、肖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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