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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留言板·四川省留言回复

网友给四川省委书记、省长留言获回复 共计46条

2020年01月08日08:52 | 来源:人民网-地方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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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四川省针对网友给省委书记、省长的46条留言作出回复,留言选登如下:

有话想对四川省委书记、省长说?欢迎来留言

【网民留言】

随着游客及旅游从业者维权意识提高,投诉举报渠道保障了游客及旅游从业者的合法权益。本人常年处理旅游投诉、举报案件,因在处理举报案件的过程中,经常遇到一件多投的情况发生。一件举报案件本级部门已经受理,同时上级部门以及“各种信箱”等部门也会收到并派件,处理好后就是层层签批回复给上级和“各种信箱”等部门,浪费行政资源,也无法提高工作效率。作为受理部门领导他自己也清楚这种事情,但就没人去解决,因为不需要自己亲自去处理,提出建议也被否定,这可苦了一线办事人员。 建议,一是本级部门受理处理投诉、举报案件时,减少“各种上级及其他相关部门”一件多次回复。节约时间多处理些投诉、举报案件。二是确定综合受理渠道,“一件式”受理、办理并回复,简化流程,提高工作效率。以上简述望领导签批。 PS《旅游投诉处理办法》第九条 下列情形不予受理: (一)人民法院、仲裁机构、其他行政管理部门或者社会调解机构已经受理或者处理的 这条各级相关部门在受理时无法互通,使用较少,有些就是知道了同样转发并要求回复,举报更是如此。

答复意见:

你好!你对“旅游投诉、举报案件一件多投处理回复”事项的建议我厅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在旅游投诉举报受理的实际工作中,确实存在不少的“一诉多投”的情况,使一件投诉被多方受理、重复统计,这既不利于旅游投诉举报的及时处理,也浪费大量行政资源。为了方便游客投诉,减少“一诉多投”的情况,提高旅游投诉受理处理效率,请在以后受理旅游投诉时,严格按照《旅游投诉处理办法》相关规定办理,对符合《旅游投诉处理办法》第九条第一款情形,按下列办法处理:一、受理游客直接投诉的,告知游客该投诉已经受理,不再受理。二、接上级派发或相关部门移送投诉的,回复派发或移送部门该投诉已经受理,不再受理。 感谢你对于改进旅游投诉受理、处理流程,提高工作效率的建议。

【网民留言】

草金路南段路灯只亮一半,草金路中段路灯隔几个就有一盏不亮的。希望好好改进,投诉了多次了不见改进。都要2020年了 还不能达到人民群众基本需求。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您留言反映草金路路灯相关的问题,经调查,现回复如下: 经核查,草金路中段路灯由成都武侯产业发展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建设,现尚未移交市照明处管护。由于该段路灯灯线再次被人为破坏,施工单位立即进行了抢修,尽快恢复正常使用。 

【网民留言】

尊敬的书记: 我是龙泉驿区居民,周末想去成都信息工程学院龙泉校区进行体育锻炼,但是却被安保人员阻止。公立高校是用国家资金建立的,理应对人民开放啊,而且像成都大学,旅游学院,甚至民办的华新现代职业学院都是对外开放的,从来没有遇到过公立大学不让社会人员进入的情况,成信院的做法是否不太妥当,学校为了管理可以采取实名登记或者其他方法,如此一刀切,剥夺了大家锻炼的权利。

答复意见:

网民朋友:您好!留言收悉,我厅庚即交成都信息工程大学办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据成都信息工程大学龙泉校区反馈,该校运动场地、场馆、设施设备有限,在校学生人数较多,举办活动较多,使用运动场地频率高。据学校体育教学部教师及其他师生多次反映,部分外来人员不遵守学校相关规定,不服从学校场馆管理人员管理,存在损坏公物、乱扔乱放垃圾、小孩在运动场随地大小便及遛狗等不文明现象,并且在体育教学期间,占用教学场地,严重地影响了学校正常的生活及教学秩序。 为保障学校各类教育教学活动的顺利开展,避免安全事故发生,学校相关部门对运动场馆加强了管理。在保证校园的安全稳定,维持正常教学和生活秩序的基础上,学校仍将适度向社会开放,特别是节假日期间,学校将根据校园的实际情况,对事先报备、履行了登记手续的人员适度放行,允许进入校园锻炼。 感谢您对学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网民留言】

书记您好! 我是彭州是彭州市太平社区村民,我于2019年8月8日持成都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告知书前往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请求重新办理事项。到现在已过去4个多月,多次联系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无果,拒绝重新办理。 现在想咨询以下几个问题:1、要求重新办理的事项有没有时间期限?2、上级行政机关要求下级行政机关重新办理,下级行政机关是不是可以不管,不按要求办理。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 您留言咨询责成重新办理的事项有没有时间期限的问题,经彭州市调查办理,现回复如下。 网友所持《成都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信访事项告知书》(成自然信复告〔2019〕8号)中未明确具体办理时限。 根据网友提供的《成都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信访事项告知书》(成自然信复告〔2019〕8号),为全面查明网友反映的问题,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就网友反映的信访事项再次向相关部门及镇、村组进行了充分调查核实。根据《信访条例》和《关于推进成都市国土资源系统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的实施意见》之规定,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已将相关政策及重新办理情况当面和电话告知了网友,并于2019年12月26日以书面方式再次向网友作出了答复。

【网民留言】

书记好,我是今年从福建回来成都工作的大学教师,四月份在龙泉大面派出所为了办理居住证登记了租房信息,现在另外租了龙泉建材路警苑龙泉监狱狱警的房子,租房信息在派出所系统自动更改了,十月份满了登记六个月,现在大面派出所不给我办理居住证,说需要我把平安派出所这边的租房信息注销后才能办理,而建材路499号四期的警苑宿舍至今没拿到房产证,房管局查不到房屋备案信息,而我租房又是签一年期的合同,平安派出所又不给我注销租房信息(临时居住地信息),本来十月就能办理居住证,到现在都不能办理,请问我该怎么办?一个小老百姓为了办理一个居住证,跑了不下十几趟,工作时间请了好几次假,被两个派出所支来支去,请政务部门能够理解下一个小老百姓四处奔波无门的难处,总得有个地方帮我们解释下,我们该怎么去办理吧?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关于您留言希望尽快办理居住证的问题,我区已责成区公安分局调查核实处理,现回复如下: 经区公安分局查实,在查询您在系统中的居住登记情况后,分别与大面派出所和平安派出所联系,告知若核实其本人同时在大面所和平安所辖区居住,可以保留双轨迹并在大面所办理居住证。 下一步,区公安分局户政管理大队将对各派出所民警进行办理居住证相关业务指导。 2019年12月20日16:00分,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负责人与您取得电话联系,告知您上述情况,并耐心细致做了有关政策的宣传解释等工作,您对此表示满意。欢迎您拨打区公安分局户政管理大队电话(84882777、96536)咨询了解相关情况,他们将竭诚做好服务工作。 谢谢您的留言。祝您工作生活愉快,全家幸福安康!

【网民留言仅代表作者个人意见,不代表人民网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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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窦明、杨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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