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4月10日)上午,陕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在西安召开,会议决定,任命冯新柱、姜锋为陕西省副省长。
接受江泽林辞去陕西省副省长职务的请求,另有任用;接受白阿莹辞去陕西省副省长职务的请求。
接受方光华辞去陕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省十二届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
冯新柱此前曾任铜川市委书记。姜锋此前曾任咸阳市委书记。(记者 秦振)
冯新柱同志简历
1960年7月生,男,汉族,陕西洋县人,1981年7月参加工作,1985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高级会计师。历任陕西省农电管理局财务处副处长、处长、副局长,铜川市副市长、市委常委、副书记、代市长、市长,铜川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中共十八大代表,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中共陕西省第十二届委员会委员,省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省十二届人大代表。
姜锋同志简历
1960年5月生,男,汉族,陕西澄城人,1982年7月参加工作,1987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高级会计师。历任陕西省财政厅商贸处副处长,西北饭店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省财政厅副厅长,省地方税务局局长,咸阳市委副书记、副市长、代市长、市长,咸阳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中共陕西省第十二届委员会委员,省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省十二届人大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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