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原政府副秘书长孙靖被维持12年徒刑的原判
|
2007年05月22日09:02 来源:【检察日报】
【字号 大 中 小】 | 打印 | 留言 | 论坛 | 网摘 | 手机点评 | 纠错 |
安徽省池州市中级法院日前对该市原政府副秘书长孙靖涉嫌受贿案作出终审裁定,依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2002年至2006年,孙靖在担任青阳县副县长等职务期间,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73.5万余元、美元2600元。
今年3月,池州市贵池区法院一审以受贿罪依法判处孙靖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0万元。孙靖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唐金法)
今年3月,池州市贵池区法院一审以受贿罪依法判处孙靖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0万元。孙靖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唐金法)
(责编:乐意) |
|
|
上周新闻TOP 10 —— |
·![]() ![]() ![]() ![]() ![]() ![]() ![]() |
[一语惊坛]收入差距尚且"讳言",分配不公如何"开刀"? [论坛]美派三航母迎接胡总出访?·六国要联合对抗中国? [访谈]党国英谈农村城镇化·外交部李松谈伊朗问题 [辩论] 花千亿投资迪斯尼,值吗?·你认同买不如租吗? [博客]温总理:见一叶而知天下 女副市长咋被骗色骗财? [博客]毛泽东为何成中国文化符号 男人居住北京11条理由 |
无线·手机媒体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