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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郴州市委书记李大伦涉嫌受贿案庭审提前结束
  2007年04月16日08:20 【字号 】【留言】【论坛】【打印】【关闭
 

  原郴州市委书记涉嫌受贿案庭审提前结束

  李大伦供称:190多人曾向我送钱


  4月13日下午,原本预期持续三天的原郴州市委书记李大伦涉嫌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提前一天结束了庭审,将择日宣判。

  尽管起诉书上列出的行贿者只有二十来人,检察官13日却在法庭上透露:“李大伦在本案侦查阶段曾供出,有超过190个人给他送过钱,后经查,其中一部分未能查实,一部分被检察机关认为可以归入‘人情往来’,而没有计入受贿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的指控。”

  李大伦夫妇在三轮辩论中话语很少,均放弃了“自辩”,只请求法庭不要把自己400多万元合法收入的利息算入赃款。李大伦称自己在香港汇丰银行买了几十万元的基金,“据说收益很高,但具体我也不清楚,恳求将这些收益列进我的合法财产”。

  辩护律师也提出,邢立新送给李大伦女儿全屋装修,但李、邢两家关系亲密,“这点装修款只是人情往来,不算贿赂。”该律师还提出,李大伦在县级以上领导岗位上任职了20年,应该把一些亲朋好友、同事下属在生日节庆期间送的红包以及贺金从指控的1765万元“来源不明财产中”予以扣减。

  而检方称,计算赃款时已考虑了正常的“人情往来”因素,李大伦在供出的190多个送钱者中,最终只有二十来个被认定为行贿,一部分钱款被检察机关认为可以归入“人情往来”,而没有计入受贿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的数额。■据《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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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北京青年报】 (责任编辑:乐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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