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1
嘉宾:
贵州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副总河长吴强
贵州省水利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省河长办副主任帅文
地点:人民网演播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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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全面推行省市县乡村五级河长制

松桃通过“河长制”实现“河长治”
  • 贵州省副省长、副总河长吴强。贵州省副省长、副总河长吴强。
  • 人民网总裁叶臻臻接待贵州省副省长、副总河长吴强一行。人民网总裁叶臻臻接待贵州省副省长、副总河长吴强一行。
  • 贵州省副省长、副总河长吴强,贵州省水利厅副厅长帅文做客人民网。贵州省副省长、副总河长吴强,贵州省水利厅副厅长帅文做客人民网。
  • 贵州省水利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省河长办副主任帅文。贵州省水利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省河长办副主任帅文。
贵州省副省长、副总河长吴强。贵州省副省长、副总河长吴强。
人民网总裁叶臻臻接待贵州省副省长、副总河长吴强一行。人民网总裁叶臻臻接待贵州省副省长、副总河长吴强一行。
贵州省副省长、副总河长吴强,贵州省水利厅副厅长帅文做客人民网。贵州省副省长、副总河长吴强,贵州省水利厅副厅长帅文做客人民网。
贵州省水利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省河长办副主任帅文。贵州省水利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省河长办副主任帅文。

精选对话

问:

全面推行河长制,这是中央部署的一项重大改革任务,贵州作为国家首批的生态文明建设试验区之一,在全面推进河长制和加快生态文明建设方面有哪些举措。

答:

      中央作出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战略部署,这对贵州来说是加快推进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的重大历史机遇。主要的创新经验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河长制组织体系健全。建立从省到村的五级河长制,推行省、市、县、乡、村五级河长制,实现全省所有河流、湖泊、水库全覆盖,凡是老百姓叫得出名字、有常流水的小河流,都能找到河长负责。在全国率先设立四级“双总河长”,省、市、县、乡四级均由党委和政府的主要领导共同担任总河长;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在岗的30多位省级领导各担任一条重点河流(湖泊、水库)的省级河长,并明确一家省级责任单位对应协助开展工作。 “四大班子”人人当河长,这是全国唯一的省。同时,贵州省还分级招募河湖民间义务监督员,“政府河长”联手“民间河长”共同治河。
      二是地方法规保障到位。贵州省2017年1月1日起施行的《贵州省水资源保护条例》对全面推行河长制作了明确规定,距离中央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仅仅1个月零3天,为全国首家。《贵州省水资源保护条例》也是全国首部省级地方性水资源保护法规。2018年2月1日起施行的《贵州省水污染防治条例》也对全面推行河长制作了相关规定。目前正在起草的《贵州省河道管理条例》将作专章表述,这些从法制层面为全面推行河长制提供了有力的支撑和保障。
      三是江河治理行动迅速。贵州省将每年6月18日设立为“贵州省生态日”,并在去年的首个生态日开展了“保护母亲河,河长大巡河”主题活动,省委书记、省长带头,各级河长、各级相关部门、涉水企业、河湖民间义务监督员、群众代表、新闻媒体等,参与人数超过3万,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 今年的“6.18生态日”,我们继续推行五级河长大巡河,我们希望把6.18巡河活动变成常态,并且要让每一天都成为生态日,使河湖保护观念深入全社会。
      四是监督检查细致有力。把督促检查作为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的制度“利器”,以督查之严确保工作之实。针对存在的问题,实行“对标”“对账”“对人”,全面细致抓好整改,确保发现问题能及时有效解决。

问:

全国上下都在落实河长制,贵州在落实河长制行动上进展如何。

答:

      中央作出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战略部署,这对贵州来说是加快推进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的重大历史机遇。主要的创新经验有以下几个方面。
      在2017年3月份,出台了《贵州省全面推行河长制总体工作方案》。一年多来,河长制工作整体推进顺利。2017年,省、市、县、乡四级河长制工作方案全部在规定时间出台,河湖分级分段河长全部设立并进行了公告。
      贵州省切实做到工作方案到位、组织体系和责任落实到位、相关制度和政策措施到位、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到位“四个到位”,并顺利通过了国家全面推行河长制中期评估,圆满完成了2017年底全面推行河长制的目标任务。
      按照中央《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要求,年初,我省已将2017年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上报党中央、国务院。今年以来,配合水利部等国家有关部委开展了2次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督导检查,配合和组织开展了长江经济带固体废物点位排查、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考核检查等工作。
      贵州省还编印了《贵州省河长制湖长制政策制度汇编》和《贵州省河长制湖长制典型经验》,对工作推进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及时总结推广。

问:

具体介绍一下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所取得的主要成效。

答:

      河长制实行一年多来,取得了很多成效。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首先从河湖水质来看,在各级河长的共同努力下,去年全省重要江河湖库水功能区总体达标率87.3%,比2016年提高了5.3个百分点;全省监测的48条主要河流的138个河段,水质总体达到优良的河长占总评价河长的89.1%,比2016年提高1.3个百分点;全省主要河流55个国家考核监测断面优良率上升1.8个百分点,劣五类水质比例下降1.8个百分点;长江流域河流干流水质持续改善,珠江流域河流干流水质优良率保持在100%;9个中心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持续保持100%;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98.4%。
      从河湖管理来看,各级责任单位认真履职,积极参加河长巡河、督导检查和考核验收等工作,初步形成“总河长总体抓,河长办统筹抓,各河流责任单位具体抓,相关职能部门配合抓”的工作格局。
      从监督执法来看,除了前面讲的省级层面立法保障外,贵阳、遵义、六盘水、黔东南、黔南等市(州)通过制定完善地方性法规规章、加强部门联合执法等方式,有效加强了河湖监管执法。
      从社会影响来看,全面推行河长制以来,全省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河湖治理保护。通过河湖民间义务监督员招募、树立河长公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等方式,进一步畅通了民间组织、环保人士和普通群众参与河湖保护的渠道。

问:

贵州在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中,如何有效实现部门联动,合力推进河长制工作。

答:

      一是加强顶层设计。贵州省对33位省级河长各明确一家省级责任单位协助工作,在《贵州省全面推行河长制总体工作方案》明确,“各级河长、河长制办公室不代替各职能部门工作,各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河长制相关工作任务落实”;省以下各级参照省级做法确定了各级责任单位,并采取有力举措加大部门合作。
      二是完善制度保障。省河长办印发《贵州省全面推行河长制省级会议制度》,市、县、乡各级均出台本级会议制度,建立省、市、县、乡各级河长会议制度和河长制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并认真执行。
      三是明确部门职责。省河长办印发《贵州省河长职责及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黔河长办〔2017〕17号),明确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各级也参照明确了各级责任单位职责。
      四是做好任务分解。各级认真编制一河(湖)一策,将河湖治理保护任务分解到各级河长和责任单位,并将作为考核依据。
      五是强化目标考核。经请示省政府分管领导同意,与省目标办沟通将全面实施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纳入省级机关年度专项目标管理,对32家河长制责任单位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差异化考核。

问:

全面建立河长制,除省级层面外,市县乡村各级都结合当地实际,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和创新。贵州在基层治河实践中有哪些好的创新经可以和大家分享。

答:

      保护母亲河成为全省上下大家的一致行动和行为。贵州省在推行河长制当中,除了从政府的层面做好各项工作以外,在基层,有很多比较创新的做法。
      比如在我们贵阳市成立“中国第一个生态保护法庭”,大力推进环境公益诉讼、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等方面的机制创新,审判了一批在国内、省内影响较大的环境违法大案要案,有效地震慑了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使以破坏生态环境为代价的既得利益者从“老顽固”到志愿者。
      毕节市大方县全面建立“一长四员” 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机制(“一长四员”就是“河道分级河长+河道保洁巡视监管员、农村生活垃圾保洁员、护林管理员、道路保洁员”),加速实现水清、岸绿、河畅、景美。
      遵义赤水市着力破解河流保护“无人管”、环境污染“来源多”、破坏行为“禁不住”、工作责任“不落实”四大难题,探索河流长治久清新路子。
      五铜仁市按照河流分布联建“水上党支部”,采取“明确责任、建立平台、干群联动、机制倒逼”的治河方式助推河长制工作,形成党建引领、党员带动、群众参与的强大合力,有效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河流治理新格局。
      在贵安新区花溪河,你发现河流或岸上垃圾随意丢放,只要用手机拍下来上传到“贵安河长制”APP,新区党武镇的工作人员可以通过贵安新区河长制管理信息系统收到你发的照片,河段管理员会在第一时间进行处理。
      在基层一线,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创新经验和做法不胜枚举,各级各部门,因地制宜,大担创新,勇于担当,真抓实干,大力推进河湖管理保护工作。